23 1月 2011

波希米亞式的反抗─我看萬能科大邱智彥的抵抗行動



/ 林飛帆 莊程洋

十九日傍晚,智彥來電,一貫沉著的嗓音卻吐露了焦急,宣告了明天他將繼續回到萬能科大校門口靜坐的訊息,並詢問我們是否能到場聲援他。我二十日下午抵達中壢,這陰雨霏霏、攝氏十三度的天氣:靜坐,如何堅持?
車子轉進萬能路路口,遠遠就看見幾個年輕人,真是…天真的各自舉著那寫著訴求的黃色塑膠板,以為披著黃色雨衣就能抵禦寒風細雨,與萬能科大校門口前那座生硬呆板的鐵塔一同佇立。邱智彥只是其中一個,卻是僅此一個萬能科大的學生。
我上前攀談,聽說剛才學務長來過,帶來了校長會來的承諾。
「何時?」
「我相信校方很有誠意,只是他的有他們的『慣例』」。
去年四月,邱智彥只是想成立個異議性社團,希望讓一些公共議題在萬能科大能有個討論的空間。新手上路,親往洽詢,備齊文件,初次送件,一步一步來,卻因為社團名稱被打槍。「『邊緣之聲』這名字能否改個名?」校方未收件,要求改名。雖然做法實質違憲,但,
「好吧,尊重校方行政『慣例』」。改了三次,最後改成「社會人文社」。去年六月再送,行政人員再度要求需要有八個系的學生列名發起人,又說是五個系,而當時的社團章程卻只有兩個學院學生之發起要求。[1]
「好吧,尊重校方行政『慣例』」。因而又折騰了一個夏天。九月中,好不容易湊齊八個系的學生列名發起人。照規定一步一步走,理應完備了吧?也照顧到行政人員的工作慣例了吧?「對不起,我們需要看見你們舉行第一次社團會議。」
「好吧,尊重校方行政『慣例』」。邀請校方列席,校方卻由於行政作業繁忙一直無法前來。好吧,朋友們約一約,十月初全體親往學務處邀請課外活動組組長列席,然後隨即開會。沒想到一踏入學務處門口,話未開口,看見組長電話一接,頭也不回,驅車出外「洽公」了。但,校方收件了!可是「對不起,需要等到另外一個社團申請才能一次送審,這是『慣例』」。
「好吧,尊重校方行政『慣例』」。等了一個月,這期間,每逢幾日便過去詢問另一個社團送件的進度,可是回應總是「再等等吧」。邱智彥開始不安,希望協助另一個社團送件,故向行政人員詢問另一個社團的聯絡方式,但是行政人員不耐答道:「再等等,我不可能告訴你另一個社團的聯絡方式。」
邱智彥開始覺得不對勁,之前校方以「慣例」要求自己接受,說好聽是「尊重」,說難聽是「妥協」,都是成社之路遙遙無期。DV上手,將自己的提問與行政人員的回應錄影下來,邱智彥想要讓自己的經歷接受社會大眾的公評:
「這,我該吞下去嗎?」十一月底,半年來的經歷化為一句句的訴求,圍繞在他靜坐的地點四周,但校方至今並未正視邱智彥提出的質問:「我只不過就想辦一個異議性社團,為什麼,這麼難?」校方卻是正式去函家裡,兩大過、兩小過、退學,慢走不送。回到現場,
「校長來了嗎?!」一個西裝筆挺,西裝頭油亮的人往這群人走來,
「邱同學,回去吧!天氣很冷!」主任秘書說。(慢走?)
「我並不代表校方,我代表我個人來關心邱同學。」主任秘書又說。(校方,不送?)校長不會來了,主秘離開了,邱智彥喊著,「我會再回來」,他還是相信,校方仍有誠意去回應他的質問。
邱智彥的行動見報後,呼喚了某些對於邱智彥的遭遇感到荒謬與不解的年輕學生與在地工作者,雖然他們以一頓晚餐的時間理解了邱智彥半年來的經歷與體會,卻對邱智彥的接下來的行動策略更加驚愕:他想繼續坐,繼續在寒假這個學校人去樓空的期間繼續坐?!後來我懂了,他的質問不是針對行政人員、老師、校長本身,而是萬能科技大學這種封建且保守的治校風格與行政措施。
縱使寒假期間人去樓空,抗議行動只能唱獨角戲,對於邱智彥來說,肉身坐臥,突顯他的經歷發生過,且持續存在;態度靜默,疲倦了,何須再對於校方指控他「妨礙交通」(實則靜坐在不干擾交通之地點)、「侮辱師長」(訴求控訴校方「無恥」,與針對個人的辱罵性言論何干?)、「侵害隱私」(在公開場合請求公職人員回應公共事務,甚至錄像有若干迴避訪問對象,侵害何有?)再多做辯解呢?
對,邱智彥素行不良,操性成績不及格,理應退學。
是,這跟萬能科大絕大多數的學生不同。
對此,我想用一句地下氣象人的名言向萬能科大的學生,與全台灣的所有學生說:「在一個暴力的時代,如果什麼也不做,只是享受著你的中產階級舒適,本身就是一種暴力行動。」在這麼一個要求邱智彥沉默的制度暴力下,邱智彥的遭遇就不只是邱智彥的事情;我們對解嚴二十四年後的台灣社會中,仍舊存在著這種制度暴力,感到可恥。若我們毫無所動,才是可悲。


[1] 在十二月,校方已重修修訂社團成立章程,將之前對於邱同學的要求重新增列成文。

20 1月 2011

遮羞布做的保護傘

社代會後有學生過來讚許我們讓社代大會增色不少,有人表示對我們提的議案支持,但同時在BBS上,也有些不屑與反對的言論出現。有人笑稱只有念政治學念到著魔的人才會去做學生運動。也有人認為我們只是群無理取鬧的無聊份子。這類五花八門的批評其實在每次行動後都可會出現。到底我們是什麼樣的人?我們真如過往革命英雄般的理想主義者?亦或是我們只是頭腦簡單的盲動主義者?這類思考一直在我腦海裡,我也嘗試回答自己這個問題。


學生對於一個社會的理解與認知可能決定了一個世代的走向,如果一個世代的學生都認為自己所處的社會是一片安祥和樂,毫無危險,那麼他們永遠無法感受到危機的逼近。鍛練一條敏感的政治神經是重要的,而鍛練的方法來自於不斷地批判與思考。我們這個世代習以為常的功利主義不應該異化了我們對於社會的想像,反而要時常成為我們批判的焦點。

我們這個世代是被一只保護傘遮蔽,但這只保護傘並非我們用行動、長足的辯論、思考而撐起。這只保護傘不過是前幾個世代用來遮羞而遺留下來的骯髒破布。沒錯,上個世代的人試圖拆下那塊布,很可惜的,他們並未成功;但他們也為我們創造了一個改造的空間,那個前人留下的遮羞布應該拿掉了。而所有保守反動的心態也不應該存在於我們這個世代。



我們是無理取鬧的無聊份子嗎?



不!我們更像一個拆拆拼拼的修傘匠。

19 1月 2011

強制社團輔導老師的邏輯謬誤

        前先文章提過,成大的學生社團成立之規定,強制要求一定要有指導老師才能成立。其實這些日子當我們在倡議一個自由的社團輔導老師制度時,亦有許多同學問我們,我們怎麼會去在乎這種問題?在此,我想從頭說起,長久一來我們都聽過一個口號:「學生自治、社團自治」言下之意社團應該是自治的,也應是自由的。然而事實為何?社團是否能夠真正自主治理?社團的成立的自由是否受到層層限制?


  當我們走入課指組,答案明朗了!社團的成立並非想像中的自由,也沒有口號來的美好。社團成立應聘任一名輔導老師,引發了我們諸多思考。學生自治的意思不正是學生事務由學生自主地決定?社團自治不也是同樣道理。社團的成立其必要條件是一名輔導老師,讓我們納悶。納悶的原因是,社團成立應該是學生的自由,而社團能否成立課指組已設立了重重關卡,包含審核是否有同樣性質的社團、社團宗旨與目的是否正當、社團聯署人數等等,但即便已有重重限制了校方卻還認為社團必須要有輔導老師才得以成立。好吧,我們假設輔導老師制度可能是正確的,那麼社團輔導老師的存在其意義是什麼?根據成大學生社團輔導辦法第七章:(如下所示)

第七章 社團輔導老師之職責


第 三十 條:社團輔導老師協助學生社團經營與管理;校外教練指導學生專業技能課程。
第三十一條:社團輔導老師應參與訂定社團年度計畫及行事曆,並輔導社團招生等重要活動。
第三十二條:輔導老師得列席輔導社團各項會議,會議記錄經輔導老師簽署後備查。
第三十三條:學生社團出版作品或舉辦活動後,應填寫成果報告表,經輔導老師簽署後送學生事務處備查。
第三十四條:學生社團之經費收支日記簿於學期結束前,經輔導老師簽認,向全體社員公布,列為社團評鑑重點。
第三十五條:輔導老師應給予學生參與社團活動及數目之必要建議與協助。
第三十六條:校外教練之課程教學費用由社團自付,學校得視需要酌予補助。
第三十七條:本辦法經學務會議通過後,陳請 校長核可後公告施行,修正時亦同。

       這裡羅列了所有社團輔導老師之「職責」,但我們可以清楚的發現,這裡所謂的「職責」,其實只有「職權」而沒有「責任」。上列規定沒有提到社團輔導老師未盡該些責任時會有什麼後果?或懲處?在我們兩次與校方正面對話時,校方都強調「你們學生如果出事(先不論什麼事情),你們能負責嗎?你能負責嗎?所以才需要一個輔導老師。」(上述言論有錄音檔)然而,我們在校規中看到的,卻是一個不用負任何責任的輔導老師制度。如果,強制要求社團須有輔導老師的立基點,是在於學生出事的話要有人能夠負責,那麼這份學生社團輔導辦法不就是自相矛盾的嗎?

  好吧!我們繼續循著課指組的邏輯繼續走,如果學生出事了,那該怎麼辦?學生真的能仰賴指導老師嗎?答案好像也不是這樣。第一、剛剛上開規定已經詳述過,輔導老師並無「責任」只有「職權」。第二、到底誰要負責任?答案:還是學生。

第二十八條:學生社團負責人、工作人員、或其成員所為之活動,或發表之文件或刊物有下列行為之一者,依校規提付懲戒之:


一 違背國策及政府法令者。
二 違反本辦法或其他校頒法規者。
三 妨礙公共安全或秩序者。
四 惡意攻訐有損學校聲譽者。
五 散布謠言或聚眾要挾者。
六 侵占社團或公共財物者。
七 損毀或浪費公共財物,情節重者。
八 言詞粗劣或行為失檢,且不服勸導,有忝學生之風度者。
學生社團其有前項情形之一者,學校得斟酌情節,令該社團停止活動、改組、或解散。

        上列規定同是社團輔導辦法第28條,這裡羅列了學生社團各種可能的「錯誤」行為,若發生這些情形,學校得以令該社停社、改組、或解散。也就是說,到最後,該負責的、該被懲處的還是社團;並非輔導老師。

        總體觀之,社團成立雖被強制要求聘任社團輔導老師,若無輔導老師則無法成立,但輔導老師並無法發揮課指組所強調的「負責」功能,而學生也並非真的無法負責,反而責任確實都由學生承擔。那麼社團到底為何「一定要」有輔導老師?

        這個問題成為了我們思考的重點?如同前些文章所述,我們理解有些社團對於輔導老師或是教練的需求。但我們也理解到有些社團並不需要輔導老師的事實。因此我們倡議一個自由的社團輔導老師制度,以期讓學生社團真正自主。不僅僅是在社聯會上投票的權利而已,而是從社團的成立到運作都真正能夠自主、自由、自治。

        一個很單純的立基點,期許一個名符相實的「學生自治、社團自治」,我們很難理解校方有什麼樣的理由必須堅持學生社團的成立必須要有輔導老師。

*上述相關法規連結:http://activity.osa.ncku.edu.tw/files/11-1066-3715.php  學生社團輔導辦法

組人文社團反遭校方精神霸凌? 萬能科技大學邱智彥的成社之路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56758

2011/01/17
組人文社團反遭校方精神霸凌?

萬能科技大學邱智彥的成社之路

范軒昂

桃園新世紀愛鄉協會
責任主編:張心華


2011年1月15號,我剛從協會歡樂的尾牙氣氛中走出餐廳,工會的大哥大姐們要回辦公室播放伴唱帶唱歌,而我因為疲倦加上天氣實在太冷,決定先行返家。



晚上九點,接到程洋的電話,蘋果日報登了一則新聞,中壢萬能科技大學的學生欲申請一個關心時事、社會人文的社團遭到刁難,衝突過程學生甚至被施以退學處分,現在人在校門前靜坐抗議。



怎麼會這麼嚴重?我先問自己,上網讀報,1月13日登的新聞,1月15日,有三天了,這麼冷的天,他難不成坐三天了!再查,沒有其他報紙追,這新聞結束了嗎?



我Key進關鍵字「萬能 邱智彥」顯示不過數筆,這位男大生先前辦過反毒相關活動,網路上留有他的電話。隔天一早,我撥電話過去,人還在那裡,進一步瞭解情況,他說,靜坐前三天因為絕食,中途身體不適而就診,稍事休息,又跑回校門口決心持續靜坐。在場有沒有同學聲援?他說,目前沒有。







究竟發生了什麼事?校方何以需要為了一個學生社團百般刁難,何以至此?早上十點,我抵達萬能科技大學校門口,一看,左側角落裡一叢黃色立牌,參差地圈起了一方空間,寫著大字:「抗議學校不公,行政人員說學生下層」、「霸凌學生」,憤怒的字體圍繞著一個孤單身影,寒假期間校園人煙稀少,第一次看到學生抗議選在這麼邊緣的時空,走近校門才能看見。校門旁有一條走廊,上頭雖有屋簷遮蔽,偶爾仍有細雨飛進來,邱智彥靠著牆坐,屁股下墊了一塊軟墊,伸手遞給我一塊套了塑膠袋的保麗龍,他穿著厚厚的咖啡色棉襖外套,帶著口罩,低著頭。



面向他我喚:邱智彥!



那篇蘋果日報的報導裡頭,他被校方形容成是一位既會曠課又辱罵老師的學生。至於他所質疑的社團問題,萬能科技大學學務長簡顯光表示,邱智彥申請社團過程中,校方並未刁難,而是邱生申請證件不齊,依校規需等至下學期再提出申請。



是這樣嗎?



邱智彥幾乎經歷了他二十初頭的人生裡最艱難的時刻,完全出乎意料之外,沒有身分,不被接受,他很清晰的記得,那五位大學同學與他原是同一國:他們不滿於當前大學生吃喝玩樂過生活的態度,想要成立一個能夠關心社會時事討論人文議題的社團,讓大學生活過得更有意義。2010年4月,邱智彥與伙伴遞出了一份社團申請書。他們心中一股滿滿的熱卻對於成立社團程序懂得太少,沒關係,他們透過同學人脈,終於找到表格、章程寫好。行政人員認為社團名字不好要求換過,他們就如為新生兒命名一般小心警慎數度易名。缺指導老師嗎,找了好久,好高興知道班導師願意擔任。至於社員組成呢?行政人員要求:「需要有八個不同系」的同學方可成立,後來又有別的說法,只要「四到五個系」,他們趕緊找來五系同學於6月24日再次送件卻失敗,回覆是:因為社團名稱不好,下學期再申請。



屆臨暑假,邱智彥與同學們決心開學後再次遞件,原先的「邊緣之聲」,此時已更名為:「社會人文社」,再次闖關。鬼打牆,承辦人員又要求名單需有八系同學,10月1日,邱智彥等人湊齊八系遞件,得到的答案是:要等「另外一個」社送件之後,才能一起往上送審。此時此刻邱智彥再也無法忍受,因而當他再次踏進學務處時,他手持起了DV……,想釐清眼前的所有混亂,他要一個確切的答案。



事實上,更艱難的周折就在他持起DV之後。班導師不再願意擔任他的指導老師(說你的社團走向太政治了)、行政人員強調一切需要依照程序來(好像在暗示你向來不遵守規則)……2010年11月29日,邱智彥開始在校園中抗議,一次衝突中,他要求行政人員為失言道歉(你簡直不能忍受行政人員說你是「下層」,怎能要求「上層」道歉,連帶污辱我的父母嗎?)邱智彥張貼大字報(當中用字遣詞後來成為你被污名的來源)、尋求校內管道申訴、接受校內評議會調解(眾師長將你包圍,話鋒尖銳,讓你感覺像極了審判)2010年12月21日,邱智彥親自拜訪校長(這時你腦中仍想著要成立社團),接下來,邱智彥靜坐了一天,又停了兩天(此時是學校重要的『評鑑』,你擔心著學校聲譽)……然而,2010年12月29日,校方對邱智彥施壓,希望他轉學,甚至有將他退學的打算(後來後來,你的老師為你爭取到寫悔過書的機會,你不能接受,寫了一篇陳述委屈的信,要個公道)再後來……邱智彥因靜坐阻礙交通又被記過,2011年1月4日的集體發聲,原先的伙伴過程中也一一退出……。邱智彥開始校門口的絕食抗議。



我想邀請對教育、社會運動關心的朋友仔細閱讀附件中的文章,這是邱智彥在靜坐期間,在雙腿盤膝的筆電打下一字一句的心路歷程。故事行進的細節讓他自己來說吧,看他如何輾轉於學校行政人員、校長、班導師言詞閃爍的話語下的那份茫然與困惑,辱師、懲罰、悔過……每一個人似乎都要證明他錯。坐在他的旁邊,讀著這些句子,心疼他不畏風寒,也能夠感受到在這種氣氛下,邱智彥處在的那種不安使他在字裡行間專注於行政人員的言行態度、在「聽聞」某些校園內部消息而趕緊採取的一些抗議行動。此時此刻我與邱智彥同樣不解,為什麼一個討論社會、人文議題的社團,創社之路在「萬能科技大學」竟會如此艱難?



同樣的,我也誠懇的呼籲萬能科技大學的同學們認真看待一件事:當你們選擇放棄理解邱智彥成立社團過程中所遭遇的真實處境,轉而相信片面的宣傳,認為邱智彥是一個辱罵師長的學生、校園秩序的破壞者,你們同時也拒絕了一個站在另類角度思考教育、社會問題的同學,他與他的伙伴本來能夠提供更多樣且豐富的校園文化,而今,在校園中學生權利名不符實或被漠視的情況下,他卻被記過處分。這個事件的落幕如果是邱智彥「終於」離開了萬能,有一部份的原因會是由於各位的冷漠,這個學校終於成為你們相信的大人一樣冷漠。



附件一:邱智彥成社的自白紀錄



附件二:萬能科技大學 學生獎懲辦法

18 1月 2011

覺醒讀書會

經過眾多套餐選擇之後,大家決定的是B套餐!!!


書單:白先勇《台北人》、馬克思與恩格斯《共產黨宣言》、史明《台灣人四百年史》精要版、《1984》



社課與讀書會時間



2/23   台北人

3/2  電影會

3/9   --------

3/16    --------

3/23  共產黨宣言

3/30  電影會

4/6    --------

4/13  --------

4/20  台灣人四百年史

4/27  電影會

5/4     --------

5/11   --------

5/18   1984

5/25   電影會

6/1     --------

6/15   期末



*以上「------」的部分會邀請講者演講或是舉行行動會議。
*另外,為求本讀書會氣氛良好,希望有意願參加的同學,要確定將讀書會日期空出來。
  盡量避免沒有特殊因素而缺席或未讀書!希望有意願參加的同學多加留意。

有意願加入的同學請於臉書上或是本文下方留言推文。

感謝!!!

16 1月 2011

為何我們要倡議一個自由的社團指導老師制度?

根據本校的社團輔導辦法第八條第三項規定,學生社團之成立應聘任輔導老師一名。也就是說,所有社團(不論是聯誼性質、學藝性質、異議性質)皆需要聘任一名輔導老師後才可以成立。然而,這項辦法並無法源的依據,而且造成了對於結社自由最直接的侵犯;特別要在此強調,我們所倡議的改革,並非在否定社團指導老師存在的正面意義,相反的,社團指導老師的確在部分社團有非常顯著的功能,這點我們相當同意。我們所要倡議的改革,主要在於社團成立的過程中,是否能夠保障學生社團的自主性以及學生社團的獨立性,換言之,就是在結社自由上不受到相關規定的阻礙。在此,我們還要再次強調,這個阻礙並非來自於指導老師本身,而是來自於該項規定。




如同本社於社團代表大會上所提的看法,我們認為有些社團對於指導老師的需求本來就比較高,例如熱舞社、國標社等等;但同時,亦有些社團對於指導老師的需求不高,例如部分聯誼性社團以及本社。我們認為社團的成立本應與社團指導老師無關,社團是學生自主集合而組成團體的意思,也就是說只要一群學生認同某一想法(理念或是目的)而自主地結合在一起所形成的團體就是社團,即便沒有一位老師帶領,該社團仍舊實際且真實地存在並依學生的意志運作。

  那麼既然社團是這樣一個自主學生的結合,它應享有憲法所賦予它的結社自由則是相當容易理解的。但是我們的校規,仍在其社團輔導辦法中強制加上了一條社團的成立應聘任輔導老師。我們認為該規定不僅是限制了學生成立社團的自主性與自由,並且可能違反了憲法所保障之結社自由。



  也因此,我們提倡社團輔導老師制度應該要自由化,學生社團的成立應不受到是否有指導老師而有所區別;我們認為學生成立社團的自由應給予最大程度的保障,如同對言論自由一般,因為集會結社自由正是言論自由的重要象徵。我們在倡議該議題的過程中也發現,中山大學的規定表明了學生社團依其需要與否決定是否聘任指導老師。在中山的例子中,可以反映該校並不認為社團沒有指導老師是非常嚴重的事情,並且從他們的經驗中,可以反映出該校並不認為學生社團的成立一定要有指導老師。



  成大照理說應該是一所非常進步的學校,應是許多學校所仿效的榜樣,而我們也不斷地在爭取所謂一流大學的稱號。但是在進步的口號下,卻忽略了最實質且與教育最切身的這些陳舊規章,這些陳舊規章的存在象徵著一個未進步的校園,亦象徵著學生的自主與獨立仍受到一些限制。一所宣稱學術自由的大學,更應該體現自由的學風以及自由的校園生活,而非保守地死鎖象牙塔,並將學生禁錮在老舊的溫室裡。

15 1月 2011

倡議一個更進步的校園

倡議一個更進步的校園


請支持社團指導老師制度自由化

各位社團代表們大家好,

我們是成大零貳社,一個於去年(2010年)12月份新申請成立的試辦性社團。其實本社已於2008年12月份成立,並實際運作至今,但為何遲至今日才向學校正式申請?主要是因為在我們詢問了校方關於申請成社團的相關規定後發現,其規定有許多可議之處,令本社望之卻步。最使我們感到可議的,是成立社團必須要有指導老師。這點或許對目前能夠來參加社聯大會的代表們並非什麼太大的問題,但本社一直以來都採取一種批判與懷疑的態度來檢視各項「校規」。我們認為大學正是一個鍛鍊獨立人格並學習對自己負責的重要場域,但是在我們強調學生自治與對自我負責之際,學校的規定仍舊保守地希望能由一位「長者」來替學生「負責」。本社認為強制規定「社團成立需要指導老師」正是這種父權思想下的產物,而這樣的規定也邁入歷史了…。

本社體認到部分社團對於指導老師是有需求的,也認知到部分社團對於指導老師的需求性並不大,鑑於這兩類社團的存在,我們認為社團是否需要指導老師應該留給社團自行決定;讓需要的社團聘請指導老師,讓不需要的社團獨立發展。我們提出的具體建議是,社團成立所要求的指導老師制度應該要「自由化」。

在此本社懇請社聯會以及所有社團代表們,支持我們,一起為社團指導老師自由化努力;並為成大的結社自由邁向嶄新的一步。



*聯絡資訊facebook: http://ppt.cc/YpGW

成大零貳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