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 4月 2009

投書|聲援台北野草莓,反對戒嚴式的集會遊行法

零貳社,前台南野草莓

  對於今日有台北野草莓的同學至立法院前抗議,表達台灣人民絕對不接受民主倒退的立場,我們表示支持。

  上週五立法院院會,國民黨團本欲三讀通過新版的集會遊行法,最後被綠營以癱瘓議事的最後手段阻擋,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林益世揚言,藍軍下週二將發動「甲級動員」,一定要讓法案「有適當的處理」,言下之意似乎是毫無妥協的空間,一定會以其在立法院的絕對多數強行通過該法案。

  觀其草案的修正內容,除了第24條稍加限縮警方的命令解散權,應予肯定之外,看不出有任何對集會遊行的實質放寬,反而是新增了「只要未報備就先處五萬元以下罰緩」(第27條)的新規定,不啻是對經濟弱勢者的歧視;即使先行報備,但若未依主管機關(當地警察分局)所禁止、限制、變更或指定事項辦理時,無需先行舉牌,即可先處五萬元以下罰鍰(第28條)。

  更有甚者,該修正草案取消現行條文法定禁制區距離50至300公尺的上限,完全委由內政部任意劃定所謂的「安全距離」,已幾近空白授權,大幅限縮人民的遊行權利(第6條)。即使是有事先報備的集會遊行,若進入「安全距離」,警方得命令解散(第 24條),不解散時得連續處罰(第26條)。此規定少了法律明文規定安全距離,形同賦予內政部以及長期為國民黨服務的警察機關「技術性干擾」集會遊行、壓制反對聲音的合法權力,如同去年十一月陳雲林來台期間所發生的「處處是禁制區」的情形。

  更惡劣的是,立院國民黨團刻意將無爭議的民生法案,如菸酒稅法修正草案、所得稅法修正草案等,置於集會遊行法修正草案之後表決,意圖以民生法案為籌碼,逼使在野黨讓步,好讓這部戒嚴式的集遊法順利過關。民進黨團能堅持一整天,不管其動機是為了自己的517遊行,或是弱勢族群的遊行權利,畢竟最終使得這部惡法無法順利通過,因此我們表示肯定,也希望民進黨團能繼續堅持。國民黨團若真關心民生議題,應該重排議程,將無爭議的民生法案優先表決。

  最後提醒國民黨政權(不論是立法權或行政權),翻開台灣歷史,是一部血淚斑斑的反抗史,「三年一小反、五年一大反」,這俗諺是用來形容清帝國統治台灣的200多年間,台灣人民對當政者前仆後繼的反抗情況,台灣人對高壓政權的反抗從來就未曾停歇,更不會僅因為一部不正義的惡法就退縮。民主源自於人民對政府的不信任,但當代議士制度的民主不僅無法減輕、反倒更加重這種不信任感時,相信勇敢的台灣人自會不畏懼惡法,並挺身而出,自行發動「甲級動員」,將這個與人民為敵的國民黨政權做出「適當的處理」。

本篇文章刊登於: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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